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場地租借辦法
一、敬請提前一個月申請以利協調處理。
二、大型活動及表演請遵循噪音管制指引規定,餘請參本辦法規定。
大型活動及表演噪音管制指引.pdf
Reg-總-17-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場地租借辦法.pdf
附件一 場地租借申請表0418.docx